湖南省怀化市纪委监委和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有“内鬼”,他们利用手中职权及工作便利恃强凌弱,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明目张胆的为基层单位违纪违规人员充当保护伞,其具体情况事实如下:
我叫刘煜晖,男,身份证号码(433027197512160011),是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法规股的一名工作人员,1975年出生,1993年参加工作,曾经在芷江县汽车大修厂,芷江县交通局(安全股工作),芷江县海事处(海事行政执法),芷江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路政行政执法),芷江县公路管理局工作过,现在暂时安排在芷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法规股工作(人事编制已被篡改,变成了公路养护工,编制也由机关变到了公路养护道班)。2017年5月份我发现单位有些人利用手中职权和工作便利为他人谋取工作岗位,因为他们的这种行径给我本人造成了严重而不可挽回的损失,而且对公众的工作环境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污染,所以我于2017年7月份向芷江县纪委递交了第一封实名举报信,按照正常运作程序和纪律检查的条例这种实名举报应该在三个月之内就会有调查处理结果,但令人诧异的是在接下来的三年多时间里我又多次的又向县、市甚至省纪委多次的递交了实名举报信,后期举报内容增加了对执纪者的举报,期间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还在省内红网媒体上进行了多次实名举报,结果是无人问无人管;而且从未收到过任何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及任何通告;直至2020年6月4日我又亲手把实名举报信递交到了湖南省纪委信访室,到2020年8月12日怀化市纪委干部监督科的一位胡姓干部在芷江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三楼会议室二十九分钟的谈话中告诉我对芷江县政协 唐江鲤(原中共芷江县纪委书记)的举报不属实,十万元封口费属于私人借款等等一系列结果,对于我提交给湖南省纪委的十多份证据只字不提,并承诺会有正式的结论告知,到至今又过去几个月了并无下文,想不了了之的行径若揭,这次会面是第一次也是从我实名举报以来怀化市纪委干部唯一一次和我见面,我不知道他们的这些结论从何而来,他们从我这里了解到了违纪者的哪些违纪违法事实??而且在我提交的十多份证据材料中如实的还原了基层违纪人员的违纪事实,而且告知纪检部门有十分重要的录音材料,但是纪检监察人员刻意不去触碰这些证据材料,手段不可谓不高明;如果举报不属实的话我只想反问四个为什么:1:为什么实名举报会持续四年之久,如果是诬告为什么不对本人做出处理?2:本人为什么会从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变成一名公路养护工?反之,原本是公路养护工的人员又怎么会变成行政执法人员?3:明明是芷江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行政班子给予的十万元封口费为什么强行说成是私人借款?如果是私人借款现在有五个年头了为什么没有人通过合法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收回借款?4:是什么势力支持着这场“马拉松”式的实名举报一直没有结果?事件的始作俑者为什么还一直安然无恙?
被我举报的一些违纪工作人员及在背后实际策划和操纵者都是在公路建设领域工作了一二十年的人,在多年的经营中他们有了自己的关系网,也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基础,他们既然能拿巨款来封举报人的口也就能花更大的精力来疏通各个方面及层次的关系,而且现实就是:基层违纪者有钱,县市执纪者有权,贪腐的最基本要素已经构成,执纪者的种种推脱搪塞,徇私包庇行为就恰好的印证了这一点,执纪者的行为说白了其实就是在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而他们个人却毫发无损,他们利用党和政府赋予他们的权利肆意打压弱势群体,包庇袒护违纪人员,他们把这种损公利己的行径演绎到了极致……
县、市纪委对我实名举报的事实强行颠倒黑白,罔顾事实,其恃强凌弱之行径昭然若揭,,现在县、市一级的纪委权利有多大我想大家都清楚,我们一个小老百姓又奈其何?!从第一次举报到现在已经有三年多了,期间从未间断,如果本人在实际举报过程中存在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那么可以请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本人的相关责任,这样对于被举报人才能做到相应的公平公正,可是无奈“内鬼”树大根深,他们在地方基层确实能做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实名举报实在是遥遥无期,我只是一个小老百姓,我需要的只是事情的真相,需要的只是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可是纪检监察干部剥夺了我的这个权利,他们不但保护好了违纪违规人员,还让我们老百姓有冤无处申,所以在此想借众多广大网友的智慧让事情能想出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让所有胆敢挑战纪律红线的违纪违规人员得到相应的处理,也让举报人能得到一个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让所有老百姓都有一个海晏河清,平安祥和的生活环境!正是因为涉事的违纪人员关系网大得怕人,所以我相信一句老话“众人拾柴火焰高”,恳请大家帮忙出个主意或者动动各位的手指能转发出去,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用我们普通老百姓的力量让这种丑陋的腐败现象无处遁形,我相信正义总会来临!
刘煜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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