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了一起刑事讯断书,事关9年前,原信达证券湛江徐闻证券营业部总司理龚某明操作职务之便,以犯科占有为目标集资201万元举办炒股,导致投资者“血本无归”。
时隔约9年,2020年9月份,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讯断,数罪并罚,抉择对龚某明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惩罚金7万元,同时退赔参加人经济损失。
以高额回报理工业品为名骗财骗上百万
时间回溯至2013年5月,新华社曾刊发报道,广东湛江投资者在信达证券认购了近2900万元的投资产物,但产物到期后投资者却被奉告本金及收益均无法兑付,营业部时任认真人龚某明携款失踪。这在其时激发市场遍及存眷。
日前,裁判文书网对该起案件举办了二审宣判。固然最终查明的骗财骗金额较此前报道明明淘汰,但龚某明行为的恶劣性质,,依然要支付沉痛的价钱。
据裁判文书,2011年1月至8月,龚某明以犯科占有为目标,操作其信达证券湛江徐闻证券营业部总司理的身份,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对周边人谎称其公司有内部信息可以公司的名义购置公司新推广的一种“信达满堂红基金优选荟萃伙产打点”的理工业品,并以此为由,采纳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要求投资者将投资款交到其手上,从而骗取了多名投资者的投资款。
据此前报道,龚某明拿着宣传质料向投资者推介,称“估量该产物一年内收益将最少到达1~2倍,1倍收益绝对可以到达。”值得留意的是,信达证券此前简直推出了这款产物,该产物于2010年7月9日被证监会答应设立,但与龚某明兜销的产物理睬收益差异的是,该产物的说明书显示,该产物不担保委托人资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担保最低收益。
一审法院查明,龚某明从许某振、许某朋等5名参加人哪里共计骗取141万元集资款,随后举办肆意浪费。
15年有期徒刑
一年后,投资者在产物到期要求兑付时,才发明龚某明“已经失踪”。证券业协会官网显示,他于2012年9月4日从信达证券去职挂号。
法院在审理进程中查明,在举办上述犯科行为的同时,龚某明还虚构其在广州与他人承包了高速公路,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并以高利借钱的方法取得参加人何**、曾某秀的信任,从而骗取参加人何**、曾某秀的钱财共计60万元。骗得参加人的钱财后,龚某明举办肆意浪费。
据上述事实和证据,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龚某明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利用骗财骗的要领犯科集资,数额出格庞大,其行为别离组成集资骗财骗罪、骗财骗罪。对龚某明所犯的集资骗财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惩罚金5万元;对其所犯骗财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惩罚金人民币2万元,数罪并罚,抉择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惩罚金人民币7万元。同时,要求被告人退赔参加人的经济损失合计201万元。
一审宣判后,龚某明上诉及其辩护人提起上诉,认为他的行为应组成犯科接收公家存款罪,而非集资骗财骗罪、骗财骗罪。
维持原判
对付上诉人龚某明及其辩护人所提的意见。二审法院查明,龚某明虚构本公经理工业品的高收益回报,以委托理财的方法犯科接收资金,但未将金钱购置约定的理工业品,而是置于小我私家的掌控之下;其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对股市风险的不行控性应属明知,却转移资金投入股市,导致资金全部吃亏。
上诉人龚某明在出逃时,补签购置理工业品的条约,其目标不属促使投资者日后通过诉讼的方法要求公司抵偿,而系将小我私家责任推卸给公司。
可见,上诉人龚某明具有犯科占有的目标,其利用骗财骗要领以委托理财的方法犯科接收资金,应组成集资骗财骗罪。
上诉人龚某明在投资股市已严重吃亏的环境下,虚构在广州与他人承包高速公路项目,需要资金周转的事实,以高利借钱的方法取得他人的信任,从而骗取他人的钱财,又将之投入股市致使全部吃亏,其行为应组成骗财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