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审理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查看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改月、邵文齐、朱代红犯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一案,于2021年1月8日作出(2019)陕0112刑初1100号刑事讯断。
原审被告人邵文齐、朱代红不平,提出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构成合议庭,经阅卷、讯问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并听取其辩护人的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抉择不开庭审理。现已审理终结。
2013年至2017年8月,被告人李改月、邵文齐、朱代红等人先后至西安市经济技能开拓区,介入以“民间自愿合作理财”为名的传销组织。该组织以高回报投资为诱饵,采纳上课、交换履历等方法成长成员,要求新成员缴纳“担保金”取得插手资格,从“担保金”中直接分派好处。
该组织以大盘(新成长成员缴纳165000元)、小盘(新成长成员缴纳49800元)两种方法运行,按盘举办打点,,巨细盘运行模式沟通。
详细法则是:由上至下分为C2、C1、B、A、成长层五个级别。一名C2下有三个C1(每个C1称为一个盘,每个盘有1个C1岗亭、3个B岗亭、9个A岗亭、27个成长层)。C1级别称为“家长”,C2称为“各人长”,每个新成员缴纳“担保金”后即插手相应的大盘或小盘并凭据序列布置在“成长层”,由其“家长C1”把新成员缴纳的“担保金”分派给地址团队的A、B、C1、C2人员及先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