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华欣公寓5号栋一商铺被他人犯科注册为公司

我们的位于雨花区井湾路259号华欣公寓5号栋201商铺被王晓燕、桂师师别离于2020年6月3日、6月23日、7月10日注册了3家公司。我与这二人素不领会,我的雨花区井湾路259号华欣公寓5号栋201商铺却被她们注册为办公地点,给我造成经济损失和精力损失。

一、经济损失因为被注册导致我的商铺不能按正常出租办证营业,损失20000元。二、精力损失因为担忧她们注册的公司举办骗财骗和传销等等违法犯法勾当,给我和我的家人造成重大精力压力。

综上所述,,我们请求:一是顿时注销王晓燕、桂师师别离于2020年6月3日、6月23日、7月10日注册的以我的雨花区井湾路259号华欣公寓5号栋201商铺为办公地点的3家公司。二是抵偿我们经济损失20000元和精力损失50000元。

雨花区井湾路259号华欣公寓5号栋201商铺配合共有人

上一篇:珠晖区苗圃集贸市场二楼聚积老人开展营销勾当
下一篇:消费者行程单被打印 东航称系事恋人员操纵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