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9年间,,被告人祖某某操作个中联众筹(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公司)实际节制人身份,以中联公司为载体,未经有关部分依法核准,虚构投资项目,以投资和成长下线后可以获取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微信群、推介会等方法向社会公家遍及宣传,骗取投资人投资,停止2019年12月案发,祖某某通过传销手段犯科接收投资款合计人民币3亿余元。
陈某等十九名被告人明知中联公司从事传销违法犯法勾当,仍对传销组织的成立、扩大及传销勾当的实施起到重要浸染。
张某某等二名被告人明知被告人祖某某向二人转账的钱款是集资骗财骗犯法所得,仍受祖某某指使为其提供付出宝账户用于吸收钱款,并协助将钱款提取现金交给祖某某。
法院经果真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祖某某的行为组成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其在组织、率领传销勾当中,以犯科占有为目标,利用骗财骗要领犯科集资,数额出格庞大,其行为亦组成集资骗财骗罪,其所犯上述两罪,融易资讯网(),择一重罪惩罚,该当以集资骗财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陈某等十九名被告人的行为均组成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张某某等二名被告人的行为均组成洗钱罪。
综上,依法判处各被告人十个月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惩罚金,充公各被告人扣押在案的财物及违法所得,继承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本案涉案金额高出三亿元,被害人(犯科集资投资人)高出一万,这些人既是骗财骗勾当的受害者,又是使这种骗财骗机制发挥浸染的违法者。凭据相关法令划定,他们投入传销勾当的资金依法均应予以充公,上交国库。参加传销勾当的下场,最终只能是血本无归、人财两空。
实践中,传销勾当往往打着从事各类策划勾当可能成本运作的旗号,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当下,网络传销勾当尤其猖狂,但万变不离其宗,传销者宣扬的不过乎是一夜暴富和不劳而获的时机,采纳的仍是"入门费"、"拉人头"和"按人头数量计酬"的老套路。
下一步,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庭室将采纳"以案释法"的方法,共同有关部分,增强对群众的普法事情,增强对传销违法犯法勾当的防范和冲击力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