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风力发电为幌子犯科接收资金数千万,湖北春来公司与“吴氏家属企业”背后的内幕(下)


在上篇文章中,我们了解到了湖北春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风力发电为幌子骗取数十个施工队的保证金后迟迟不开工、公司法人代表吴志春避而不见、受害人维权无果法院无法立案、数千万被骗资金被吴志春挥霍一空等信息。

在本篇报道中,我们将着重关注湖北春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法人代表吴志春的相关背景。

 

图片来源:天眼查

 

据天眼查显示,湖北春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16日,位于宜昌高新区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注册资本1.68亿,实缴1000万,法人代表吴志春是实际控股人,持股100%。

 

图片来源:天眼查

 

据天眼风险显示,春来公司的风险总量共36条,风险等级为“高”,其中自身风险16条,周边风险11条,预警提醒9条。

2021年1月12日春来公司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1年3月15日春来公司与法人代表吴志春因与殷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远安县人民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图片来源:天眼查

 

据天眼查显示,吴志春共任职了6家企业:湖北春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法人代表、西玉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商都有限公司任股东,持股40%、西玉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宜昌有限公司任监事,持股40%、洛阳飒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监事、湖北春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孟津县分公司任法人代表、宜昌鼎盛财务管理有限公司任监事及股东,持股25%(该公司已于2021年6月1日注销)。

 

据投诉人透露,吴志春虽在上述公司中有的担任法人代表,有的担任股东,但实控人均是吴志春。据了解,除了湖北,吴志春还在内蒙古、河南等多地成立了风电工程项目,受害者更是遍布多个省市。

 

反传防骗联盟留意到,春来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也同样是劣迹斑斑,据天眼查显示,湖北春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当阳分公司在2020年10月15日及2021年7月6日连续两年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而宜昌市当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另一家分公司湖北春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孟津县分公司在2020年7月15日同样是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被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图片来源:天眼查

 

据天眼查显示,吴志春还隶属于西玉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集团,是该集团的核心成员、高管,目前西玉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集团共有133家企业成员。

 

图片来源:天眼查

 

西玉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集团的主体公司是西玉龙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6日,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马连道卫强校村118号307室,注册资本5.66亿,实缴不详,法人代表韩洪涛,实际控股人吴志远,持股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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