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汽车5月13日讯 克日,,中国网汽车质量投诉平台接到一位Jeep大批示官车主余先生的投诉,其暗示新车不到一个月,行驶不到1000公里,持续三次变速箱妨碍抛锚。
他进一步暗示,在长达半个多月的变速箱维修时间内,4S店没有为他提供备用车。余先生因此要求退换车,但遭到拒绝。
《家用汽车产物修理、改换、退货责任划定》第十九条划定:在家用汽车产物包修期内,因产物质量问题每次修理时间(包罗期待修理备用件时间)高出5日的,该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可能给以公道的交通用度赔偿。
因此,在本投诉中,余先生的Jeep大批示官车型维修时间长达半个月,经销商该当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可能交通用度赔偿。
同时,《家用汽车产物修理、改换、退货责任划定》的第二十一条划定:在家用汽车产物三包有效期内,因产物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高出35日的,可能因同一产物质量问题累计修理高出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认真改换。
鉴于余先生车辆的变速箱至今朝仅维修了3次,并未高出5次,所以没有到达退换车的要求,经销商拒绝车主的退换车要求也切合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