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晚间,郑州煤电通告称,当天收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纳出具警示函法子的抉择》,公司及三名时任高管被警示。
河南证监局指出,经郑州煤电自查,停止2020年尾,郑州煤电控股股东郑州煤炭家产(团体)有限责任公司非策划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余额6.38亿元。停止2021年4月25日,前述占用资金已清偿。上述资金占用事项,融易资讯网()动静 ,郑州煤电未推行审议措施,未实时推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打点步伐》(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相关划定。
郑州煤电时任董事长于泽阳,时任董事、总司理张海洋,,时任副总管帐师余鑫,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晓燕未忠实、勤勉地推行职责,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打点步伐》(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划定。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打点步伐》(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划定,河南证监局抉择对郑州煤电及于泽阳、张海洋、余鑫、陈晓燕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禁锢法子,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郑州煤电创立于1997年11月,公司属性为处所国有企业,主营煤炭出产及销售,发电及输变电。
财报显示,本年上半年,郑州煤电实现营业收入15.17亿元,同比增长23.2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亿元,上年同期净吃亏3.11亿元,扭亏为盈;根基每股收益0.0917元,上年同期根基每股收益-0.2549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