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紫金街道
法律中队中队长李俊在2013年的时候就是岩泉
法律大队的大队长。由于李俊法律合理严明,主张拆除时任丽水市建树局局长吴小平于2012年在其接受丽水市法律局局恒久间在丽水市区和故里小区七幢501和601搭建的违法修建而冒犯了吴小平。丽水市率领于2013年托故对丽水市原法律局举办了“改制”,把公正合理法律的李俊调离了岩泉法律大队大队长的岗亭。至今,都已经七八年已往了,李俊照旧个法律中队的中队长。在贪官当道的时候,像李俊这种刚直不阿、不畏权势的清官受到打压是正常的,但如今的丽水是在太子主政之下,就不该该继承受到打压,应该获得重用。本人认为,,李俊是当今丽水市综合行政法律局局长的最尤物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