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理呢?联动云租车公司撞车逃跑,其资质长短营运车辆

  王法呢?停车状态被撞,联动云汽车租赁公司、车主均失联

  2020年1月8日,是我永生难忘的一天。
  这一天,我开车途经青岛市市北区镇江路与鞍山路路口等信号等时,一辆从杭鞍高架路下倒着冲下来的联动云共享汽车,向我冲了过来,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车就已经越过了中间的马路牙子,车屁股横向将我的的宝马3系车连带我本人,撞飞数米远,当时左侧车门、前翼子板、引擎盖等位置便凹陷下去,悬挂也断了,车上的安全气囊也弹了出来,砸在我脸上。我本人颈椎受损,并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当场吓懵了。
  当时,我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拨打了报警电话,交警来到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并开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是直到交警来的时候,我才知道,对方车主林某某是位开车新手,而他所驾驶的车辆,是用支付宝租租赁的联动云汽车租赁公司的车,从租车到还车一共用了十几分钟。
  按交警的指示,我将车送至4S店进行维修。令人窝火的是,汽车维修耗时11天,但一直等到第66天,我才提出我自己的车!原因就是:对方的保险公司——中国人保,以对方车辆为“非营运车辆”为由,认为所发生的事故,不在赔保范围内,而拒绝赔付我的修车款56000余元。
  其次是,在这起事故后,我作为受害方,不仅没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相反而处处“碰钉子”。事故发生后十几分钟,林某某就将车归还给联动云汽车租赁公司,因其是用支付宝租的车,并无任何押金,租赁公司表示无法追责车主,而自己也没有任何责任。于是,这两方便开始玩消失,不接电话,并且两次庭审都未到场!这不是藐视法庭是什么?!

  对此,我对上述几方提出几点诉求:
  1.作为我国法律的执行机关——法院,以及市北区人民法院及青岛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官,是否有认真考量过我的实际情况,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两次庭审中,我都将联动云汽车租赁公司告上法庭,其将没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出租,并造成交通事故,法院是否应该依法判决它的责任,从而来补偿我的个人损失?这家租车公司已经违法了,法院为何还如此纵容,不作任何判决?!

  2.作为一家全国性质的汽车租赁公司,联运云汽车租赁公司在进行汽车租赁时,所拥有的车辆,是否经过相关部门的资质审核?在这起事故中,相关部门是否也存在渎职行为?此处应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 @青岛市交通委员会 @青岛交警

  3.作为对方汽车的保险公司,中国人保以汽车为非营运车辆、不合法、不在赔保范围内为由,将我的修车款强行拖了66天,造成我的金钱及精神损失,是否合法合理?即使对方车辆营运不合法,那也是中国人保与联动云汽车租赁公司之间的问题,为何损失要由我这个受害人来承担?!这就是我们法律彰显的公平正义吗?
  本人联系电话18805325326,希望有关部门给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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