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朱淑平,女,汉族,身份证320623196802108240,电话15190963719。
被
举报人:江旭,男,汉族,江苏省如东县人民法院副
院长,电话13615209999
举报事由及请求:被举报人
操作职权
到场过问干与滋扰案件涉嫌权要执行、裁定失职,恳请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实与来由:
在(2015)东执字第1747号案件(标的陆拾肆万元)执行进程中,由于江旭违法指令部属,在无任何法令事实依据的环境下就对债务人范小琴提前清除拘留,范小琴丈夫陈强承诺还款,,因法院把人放了,致使债务人再也不还钱了!!
举报人: 朱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