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宝月窖藏酒业有限公司在微信小措施上配置“二级分销”成果,通过传销方法推销“景悦丰”白酒,克日被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禁锢局罚款5000元。
经查,该酒业公司从2021年1月28日开始,通过名称为“15年原浆”的微信小措施,销售100ml和500ml两种规格的“景悦丰”白酒,其销售模式配置了“二级分销”成果:1级分享:分销员A分享给消费者下单购置,分销员A得到成交订单总金额12%的佣金;2级分享:分销员A成长分销员B,分销员B分享给消费者购置,分销员B得到成交订单总金额13%的佣金,分销员A得到成交订单总金额3%的佣金。消费者下单购置并确认收货后7天,无退货、售后问题产生,系统自动将佣金付出至分销员微信账户。
观测显示,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期间,,该酒业公司共成长分销员5名,销售100ml白酒2件、500ml白酒2件,已销售的4件白酒是消费者直接购置,不涉及分销返利,无违法所得。
巴南区市场禁锢局认为,该酒业公司为销售“景悦丰”白酒,在微信小措施中配置“二级分销”模式,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较和给付上线酬金,表白成长人员与被成长人员之间形成了明晰的上下线干系,形成传销行为的“人员链”和“款子链”。其策划行为属于《克制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三项所指传销行为,该当按《克制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举办惩罚。鉴于该酒业公司从2021年1月至案发时成长分销人员仅有5人,无分销销售记录,危害效果轻微,而且在本案观测期间努力共同市场禁锢部分观测,如实告诉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质料,主动中止违法行为,抉择对该酒业公司予以减轻惩罚。
克日,巴南区市场禁锢局责令该酒业公司纠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