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动静,日前,一个刊行没有任何信用代价的“虚拟钱币”并实施网络传销勾当的团伙,函授,经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二审后,被以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五个月不等刑罚,并惩罚金。经查,该传销组织自2018年5月成立以来,成长会员3万余人,共计收取传销资金折合人民币2.1亿余元。 据悉,2018年5月至2020年7月期间,命題光碟,苏某等人在全国多地创立多家公司,先后开拓成立三个投资理财平台。平台设立后,命題光碟,他们没有举办任何实际策划勾当,而是以投资理财、销售可以挖公司内部刊行虚拟币的“矿机”为名吸引社会公家插手,并要求会员在团伙成员吴某开拓的虚拟币生意业务所购置虚拟数字钱币入金,兑换成“理财积分”或购置矿机、付出矿机押金的方法缴纳入门费,获取成长下线会员和挖币资格。苏某称,为了接收更多成员插手,其套用了传销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