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谷乡一村民禁火期点火秸秆被依法行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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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隆县安谷乡严格落实县委、县当局和各级丛林防火事情集会会议要求,常态化组织人员开展丛林防火放哨事情。

4月8日晚8点阁下,在放哨中,发明安谷村三组有点火桔杆环境,XYZ,乡党委书记檀峰当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秸秆仍然在烧,未发明有人在现场,高點函授,而且旁边有多处树林,该火情给周围山林造成重大火警安详隐患,于是当即报警,移交派出所观测处理惩罚。

接到报警后,大厂中心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按照地皮归属对曾某地开展了观测、走访、取证事情。

经查,曾某地认但是本身点火的秸秆,而且焚烧后就分开了,没有对火情举办管控。违法嫌疑人曾某地在天气晴朗、火险品级高,辦公室軟體 office,明知当前为禁火期的环境下,仍大量点火桔杆,其行为已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打点惩罚法》。

4月21日,经县公安局核准,依法对曾某地给以行政拘留5日惩罚。(安谷乡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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