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新型网络传销预警提示
——“黑茶”消费预警提示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一些传销组织采用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旅游互助”等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发展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推销产品和服务,从事传销活动。
近期,多地发生以“黑茶”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事件,通过夸大虚假宣传黑茶的治疗保健功效,引诱参与者发展人员骗取钱财。
黑茶——图片来源网络
茶叶类相关产品属于食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虚假宣传情节严重造成后果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以下三点就可以断定涉嫌传销:一是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即交钱加入后才可获得计提报酬和发展下线的“资格”;二是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即拉人加入,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三是上线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提报酬或者返利。再简单讲,只要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组成层级团队计酬”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新型传销活动打着各种网络新概念和新型营销方式的旗号,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宽松市场环境,采取虚假、夸大宣传的方式以及潜在的高额回报诱惑群众参加,通过发展人员,缴纳费用维持运作,蒙蔽性、欺骗性极强。这种模式违背价值规律和诚信原则,且资金运转难以长期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加入者将面临严重损失。国内消费者购买境外服务或产品,到境外或通过境外网站交钱参与活动,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国家法律全面保护,且介绍或参与传销活动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属于被查处的对象,风险自担,责任自负。
请广大群众切实提高守法意识和风险意识,防止成为传销链条的一环,从上当受骗者成为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损害个人信用和声誉。远离传销陷阱,避免财产损失,对发现和掌握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可积极向市场监管、公安机关反映。
祁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