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鑫染发膏(火红色)等4批次产品被责令停止销售 标示企业均否认生产过,8月2日讯 近日,江西省药监局发布关于停止销售浩鑫染发膏(火红色)等4批次产品的通告(2021年第3号)。
通告显示,涉及的四家标示生产/进口代理企业分别为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区小四郎化妆品厂和广州市凯维斯化妆品有限公司。对于检查结果,3家企业均否认生产过相关产品。其中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已连续3年否认生产过在江西省市场监督抽样中发现的11批次不合格染发类产品。
资料显示,广州市浩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主要从事化妆品制造、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陈爱弟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江西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