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开区一项目责任人未依法推行防控责任被拘留

8月7日晚,武汉警方宣布传递:中建三局武汉沌口项目分包商王某某(男,39岁,江苏徐州人)不如实提供信息,未依法推行疫情防控责任,8月7日,武汉经开区公循分局对其依法拘留。

  传递称,8月2日,中建三局武汉沌口项目工地发明7名流员核酸检测阳性,武汉经开区疫情防控批示部当即开展风行病学观测。在观测中,该工地工程分包商王某某未如实陈诉曾在工地事情的人员名单,致使部门施工人员未实时断绝并接管风行病学观测。7月30日,该工地一名施工人员驾车分开武汉,,8月4日在外地核酸检测功效为阳性,已在内地接管断绝医学调查。

  王某某作为责任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熏染病防治法》有关划定,不如实提供信息,未依法推行疫情防控责任,故障风行病学观测。今朝已被依法拘留。(记者熊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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