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先施(00244)发布,公司收到公司前主席兼行政总裁兼董事马景煊署理法令参谋所发出日期为2021年6月4日(礼拜五)的法定要求偿债书,,按照香港律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4)(a)条要求该公司于
智通财经APP讯,先施(00244)发布,公司收到公司前主席兼行政总裁兼董事马景煊署理法令参谋所发出日期为2021年6月4日(礼拜五)的法定要求偿债书,按照香港律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4)(a)条要求该公司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之日起21日内送还824.4万港元(声称为雇佣条约项下应付马景煊的未付出薪酬),不然马景煊可提交针对公司的清盘呈请。
公司现正就此寻求法令意见。董事会全体(马景煊除外)的态度为公司概不认可马景煊作出的指控,而马景煊并差异意这个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