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00余万元 “美达斯”网络传销案两名主干人员遭公诉

  6月14日,李旭反传销团队获悉,江阴市人民查看院依法对被告人沈某鸿、汪某萍涉嫌组织、率领传销勾当一案提起公诉。

  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沈某鸿、汪某萍于2017年5月,颠末上线顾某某(另案处理惩罚)先容相识到一种互联网股权拆分模式后,配合抉择在江阴地域以股权拆分的模式向社会不特定群众吸引投资,并凭据必然比例分成。

  被告人沈某鸿、汪某萍在江阴市创立报单中心,,以销售美达斯公司股权的名义,配合认真江阴地域会员成长事情,在社会上回收口口相传、视频播放、沙龙会等方法向社会不特定群众果真宣传,吸引他人投资,并通过直推奖、均衡奖、率领奖和见点奖等方法将参加人构成层级,直接可能间接以成长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介入者继承成长他人介入从事股权拆分的投资模式。

  截至2018年12月,被告人沈某鸿、汪某萍直接可能间接成长李某某、吴某甲、吴某乙、于某某等100余人作为下线,层级到达3层以上,涉及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被告人沈某鸿、汪某萍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法事实。

  查看院认为,被告人沈某鸿、汪某萍伙同他人组织、率领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介入者以缴纳用度可能购置商品的方法得到插手资格,并凭据必然顺序构成层级,间接以成长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介入者继承成长他人介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勾当,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划定,犯法事实清楚,融易资讯网()动静 ,证据确实充实,该当以组织、率领传销勾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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