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村僵持“四步走”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

近年来,昌宁县翁堵镇明山村秉承内外兼修原则,以党建为引领,依托“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载体,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新路径,走出了“崇尚法律、重视民情、淳化民风、依法治理”新路子,构建起基层民主法治新格局,在2022年6月份被成功推荐成为翁堵镇唯一一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党建引领基层法治建设。明山村党总支下辖6个党支部,设5个党小组,共有村级活动场所1个,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8个。明山村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健全以村党总支为核心,村委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共同参与的村级组织架构。强化基础管理规范化、民主化,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村领导班子联席会、村民代表会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完成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三会一课活动宣讲12场次,宣讲对象136人次,全面激发基层法治建设内生动力。使党内政治生活、村级议事决策更加规范民主科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堡垒作用,依托党的组织优势协调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引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与社区治理。

重大事项决策公正公开。明山村坚持服务为民宗旨,积极打造阳光村务。通过干部走访群众活动,推动领导干部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宣传政策法规,掌握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严格落实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切实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真正做到尊重民意,依法民主选举,注重实效,不流于形式。积极推行《村规民约》乡村治理模式,巩固村民自治,推进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生活方式等,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严格执行村务公开制度,通过宣传公告栏、村务、财务年度情况手册等多种途径,将村财务支出、村集体资产、重大项目投入等所有经济活动及收支往来接受村民监督,确保村重要工作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多措并举巩固法治工作成效。明山村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联合法治部门,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明山村进行法治宣讲教育,组织开展推广《民法典》主题宣讲活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推荐民主法治示范户和法律明白人,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引导全村人民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打造普法阵地润泽民心,通过打造开放式普法阵地,将法治元素嵌入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了法治读书屋、法治宣传栏等,让村民在生活中处处都能感受到法治在身边,潜移默化浸润民心,全方位提高群众法治意识。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在稳步推动法治宣传的同时,要求群众关注云南12348法网,云南普法、昌宁普法等普法公众号,通过以案释法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并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主动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推进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新实践,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半年来调解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件(口头调解),输机录入调解化解一般矛盾纠纷2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诠释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矛盾纠纷调解理念。

法治赋能乡村产业振兴。明山村坚持法治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同频共振。通过乡村法治建设促进民风和治安稳定好转,同时强化乡村振兴项目“四议两公开”,接受群众民主监督,提高群众在村民自治中的参与度。围绕抓党建促产业振兴,在大明山片区围绕弥链高速出口以传统烤烟生产为主,同时同步推进果蔬示范园建设(百香果种植、巴西菇种植、甜脆豌豆、四季豆等)完成全村烤烟种植880亩,巴西菇种植16棚,百香果种植120亩,甜脆豌豆种植760亩,四季豆种植90亩,同时年内完成机耕路新开挖760米,机耕路铺垫480米,完成土地深翻400亩。在围绕抓党建促人才振兴,完善全村人才库建设,累计设立五组一联人才库80人,吸收微治人才47人,全村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储备14人,召开座谈会议4场次,参与干部95人次。在围绕抓党建促文化振兴,通过“和管家”模式确立文化活动专班专门负责全村内文化活动组织、文化发掘,通过制定方案、采取分组、分片组织同时利用好各支部活动场所,丰富群众业余文化活动,增强文化水平,提倡积极向上的文化方式让群众广泛参与。在大明湖打造旅游景区,组织民族文化活动,开展打歌、斗茶、摸鱼比赛等文化活动,吸引周边游客参与。在围绕抓党建促生态振兴,及时跟进建设情况确保高效、快速完成旱厕改造全覆盖;持续做好河长制及河道清理工作,全村流域河流3条,累计开展巡河24次,组织开展河道清理3次;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全面推进,2022年以来配置垃圾斗5个,实现了全村垃圾统一拉运、处理,有效解决了垃圾乱丢乱放、山沟坑洼环境较差的问题。围绕党建促法治建设,结合实施“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拓宽“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参与乡村自治渠道,发动“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参与普法团队队伍建设,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学法用法示范户”“法律明白人”加入专兼职人民调解队伍,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依托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1个人民调解室、法治宣传栏等载体实现“一站式”“零距离”乡村法律服务供给,变“单一服务”为“综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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