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财险、中原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经受期耽误一年

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宣布通告,抉择对天安工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工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六家机构实

2020年7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宣布通告,抉择对天安工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易安工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六家机构实施经受。经受期限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6日止,按照处理风险进度,,经受期限可依法耽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视打点法》和《信托公司打点步伐》划定,中国银保监会抉择,耽误六家机构经受期限一年,自2021年7月17日起至2022年7月16日止。

银保监会暗示:实施经受以来,各经受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努力推进现场查抄、清产核资事情,根基摸清了风险底数,维持了公司日常运转,制止了金融风险扩大和策划状况恶化,最大限度掩护了保险勾当当事人、信托投资人的正当权益。为进一步推进风险处理事情,尽早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不变,中国银保监会抉择依法耽误经受期限一年。耽误经受期间,各经受组职权和经受实施步伐稳定,将继承依法推行职责。


天安财险、中原人寿、天安人寿、易安财险经受期耽误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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