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麦app:未取票,申请退票被拒
北京的李先生于2018年12月11日,通过大麦APP购置了漫威复仇者同盟世界巡回展长沙站周末节沐日场优惠票一张(截至至2月25日勾当竣事前一直可以利用),共付出68元。对方出具电子发票,需要凭身份证原件去现场兑换纸质票。 12月16日,李先生因未带身份证无法取票,申请退票退款。人工客服奉告李先生必需用同一个账号在当天拿别人的身份证从头下一张订单才气退款。对此,李先生认为:“1.大麦app售票界面并无任何不能退货的标识。2.并未取票。3.票的利用期尚有71天,退货不影响二次销售。4.按照《网络购置商品七日无来由退货暂行步伐》相关划定,此订单可退货,商家却要求下新订单才气退订单,这相当于是换货,不满意退货诉求。”李先生的诉求是:大麦app退全款。
深圳电信:擅自单独扣取上网费
深圳戴先生于2017年11月与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按企业协议"VERTIV套餐201710"中的"209元宽带融合套餐"价值签订协议, 其套餐中明晰说明包括手机通讯流量及宽带上网费及IPTV电视用度等, 有效期24个月. 该协议从签订直到此刻均正常执行,没有间断等异常环境。 2018年12月6日, 该公司在没有任何知会的环境下, 在扣取209元协议套餐用度之后,又从其小我私家银行账户擅自扣取宽带上网费190元, 其10000处事平台及之后客服司理回覆均是: 600元预存话费分12月返还, 就代表协议内的宽带上网只有12个月, 之后就要单独扣除宽带上网用度。戴先生认为: “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未按条约内容及有效期执行, 擅自歪曲并已实际执行对消费者本人权益的侵害, 组成消费欺骗财行为, 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惩罚步伐》第五条第十款、第六条第八、九款内容,并已实际窃取190元人民币, 并完全必定会在之后合约剩余的12个月每月扣取同等犯科收入, 共计2280元. 因此, 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惩罚步伐》第十五条划定,要求该公司给以人民币6840元的抵偿,并同时退回已扣取的190元犯科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