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天利润高达92%,福万家相助社养猪被网友质疑涉嫌“犯科集资”

近年来,随着民间融资活动的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成为非法集资活动利用的对象,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利用或者自行成立农民合作社,以吸收社员的形式,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案件也时有发生。他们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做幌子,打着“合作金融”的旗号,突破“社员制”“封闭性”原则,超范围对外吸收资金。所吸收的资金多用于非法放贷、还本付息,或被集资人挥霍转移。

  近日,有网友跟李旭反传销团队反馈称,有朋友推荐他参与一个养猪的项目,收益非常高,但怎么看都像是“非法集资”。李旭反传销团队编辑团队接到信息之后,对该项目进行了一番了解。

  这个宣传福万家养猪项目的经营主体为伊春市上甘岭区福万家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福万家合作社),该合作社成立于2020年9月21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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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福万家市场推广人员介绍,福万家合作社于2020年4月分别在巴彦、上甘岭蔚蓝所两个基地开始种猪繁育(1200头一元种猪), 于2020年10月17日面向全国招募合作伙伴,续养1003头种猪。2020年12月31日集团成立,与黑龙江重点龙头企业大东北牧业集团深度融合种猪在一起繁育,我们占股49%。

  推广人员介绍,其余51%股份是为大东北集团持有。

  然而,我们在企查查上了解到福万家合作社最终受益人为两个自然人王鹏和张海滨,王鹏持股50%,张海滨持股48.5%,然而当我们再持续询问的时,推广员却改口说只是酵素猪跟大东北集团合作,公司占股多少和我们没有关系等模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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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他们的分工合作为,合作社负责土地、养殖设施、人工、饲料、疫苗、屠宰、运输及销售,合伙人只需出资金1000元/头(每周最多20头)

  合伙人的收益分为:1、待生猪200天出栏屠宰后,一次性获取65斤猪肉

  2、在合作养殖期内,每头每10天获取4斤猪肉

  3、在合作养殖期内,也可以委托合作社代为售出,猪肉变现(按照20元/斤*65斤=1300元。)

  此外,成为合伙人之后,还可以享受福万家合作社系列产品八折优惠。

  在福万家PPT介绍中,利润分析更是惊呆了我们的眼。只要投入他们的养猪项目,三年资产可达3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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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来源:福万家PPT

  福万家某代理招商群内,每天都有管理发福万家奖金制度。

  一头猪为例,日分红8元/天,,宣传奖1.6元/天,200天一个周期结束。管理奖4%,6%,7%,41万升经理拿新生业绩的管理奖4%(一头猪40元),一张身份证可注册五个账户,每个账户每周最高五万,下周可复投。满一千可转积分,积分可上转下,不能下转上。每天可复投,够300可提现,手续费3%,1号和15号提现,15天之内到账。

  一万元为例,200天拿回19200元,利润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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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团队业绩奖,你以下四个市场(小组),每个小组完成10万(总共加本人是41万),享受管理奖4%。任何一个小组产生任何一头猪得40元,复投、自己养加推荐都包含在内。

  四个小组当上经理之后,就享受6%的奖励,以此类推。”

  某群管理在讲解管理奖时说到。

  如此高收益及团队计酬的方式,引起了李旭反传销团队的警惕,我们立马查看了往年“养猪场”非法集资的相关案件,发现他们有着相似之处。

  2012年11月至2013年5月期间,黑龙江哈尔滨鑫丰泰养殖有限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专挑老年人下手,并通过发传单和讲座的方式,宣称自己从事肉猪养殖,享受国家补贴,是国家扶持的企业,由于需要扩大生产,遂向社会募集资金,年息高达22%,一月一结。2014年7月,绍兴市中远对这起专门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进行一审判决,哈尔滨鑫丰泰养殖有限公司“老总”潘某等人也均已获刑。

  “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专挑老年人下手。某养殖有限公司通过发传单和讲座的方式,宣传自己从事肉猪养殖,享受国家补贴,是国家扶持的企业.......”

  福万家合作社的PPT中也提到了国家补贴、是国家扶持的企业等相关内容。

  “由于需要扩大生产,遂向社会募集资金,年息高达22%,一月一结”

  福万家合作社,200天为一个周期,利润高达92%,采用日分红方式。

  2017年,玉溪市红塔区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养猪大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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